查看原文
其他

福建发布提醒!举报方式已公布!

厦门日报社 / 厦门日报 2023-08-28


连日来天气晴热

今天,厦门“喜提”今年第5个高温日

同安国家基本站温度达到37.4℃



省人社厅日前

发布高温防暑提醒:





劳动者应加强高温天气自我防护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

未依法落实防暑降温、高温津贴有关规定

可及时通过举报投诉窗口、12345平台等

渠道进行咨询和反映诉求


据厦门人社此前消息:





厦门的高温作业劳动者可以

拨打12333或5110656

向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

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

人社部门将进行核实处理


如果因为高温津贴发生劳动争议的

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温馨提示:

劳动者要记得

保留考勤表、天气预报等

能够证明自己工作时环境

已达到发放高温津贴标准的有效证据!


省人社厅提醒


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个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个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我省还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按照规定




福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每年5月—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明天即将开始三伏天

高温热浪来袭!

什么是高温天气?

什么情况可以领高温津贴?

具体标准多少?

……

一起来看看!

什么是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什么情况下可以领高温津贴?


福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6-9月可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用人单位可以用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代替高温津贴吗?


答案是不可以!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


但是,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替代高温津贴。



对高温天气下作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该采取哪些防暑降温措施? 





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有关规定,尽可能避开高温天气的酷热时段,科学合理安排一线劳动者工作休息,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





除了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用人单位还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配备防暑降温设施、落实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不受高温天气影响。



什么情况下应该停止或缩短室外露天作业?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单位需要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安排体检吗?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哪些人群不能参与高温天气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职工要注意些什么呢?





加强自身防护





随身携带防暑药品,如藿香正气水、人丹、十滴水等;佩戴太阳镜、遮阳帽、披肩等防晒装备;穿透气性好的棉质浅色衣服,不要赤膊。忌佩戴金属首饰。


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维护自身权益





主动了解所在地区的高温津贴政策,在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落实防暑降温、高温津贴有关规定时,要敢于积极维权,如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向工会反映等,并注意保留考勤表、天气预报等能够证明自己工作时环境已达到发放高温津贴条件的有效证据。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张珺 综合厦门人社

编辑:林聿晶 值班主任:蔡萍萍

厦门日报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致6死1伤!广东警方通报!


明天开启,长达40天!创下新纪录!一连串预警已来……


一家18口被判刑!官方最新回应


厦门日报社微信矩阵▼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